上班摔倒在工伤认定标准中是怎么规定的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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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定工伤的七种法定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上班时间摔倒算不算工伤


  如果办公室是职工的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原因摔倒受伤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作时间前后,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摔倒受伤也应当认定为工伤。


  上下班路上摔伤算不算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中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申请人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证明。职工如果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要申请工伤,需向交警部门报案,并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证明,证明自己在事故中不占主要责任。因此,因个人原因摔倒导致的伤害,不符合此类工伤所需的全部条件,不能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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