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上班时间内受伤也不能算工伤!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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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是如果是因个人原因,伤害与其履行的工作职责无直接因果关系,是不应认定为工伤的。

提醒:上班时间内受伤不一定就是工伤!

平时,我们所说的工伤是指在指定办公区域的上班时间内因工作受伤。但有一种情况,即使你受伤了,也不能算作工伤!以下案例中的这位童鞋,用自己的血泪故事深刻告诫了我们!

老张是某保险公司分公司职工。今年1月,老张到另一分公司找朋友时,与该分公司职工老冯发生争执,两人在推搡过程中,老张的左眼被老冯打伤。当地派出所在询问笔录中载明:“双方因个人原因发生争执”。事后,老张决定向当地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当地社保行政部门经调查核实后,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作出不予认定老张为工伤的决定。老张就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后,维持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不予认定张某为工伤的决定。

小社宝有话说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这个事件的关键在于如何判断老张是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警察蜀黍们根据老张和老冯的询问笔录、证人证言、案件和解协议书等相关证据,可证明老张在工作时间与老冯发生冲突并收到暴力伤害,但该伤害与其履行的工作职责无直接因果关系,故不应认定为工伤。所以当地的社保行政部门不认定老张为工伤,是符合规定的。各位宝宝们,记得以后碰到这种情况,可是不能算作是工伤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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