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应付加班费的情况有哪些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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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应付加班费的情况有哪些


  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及工资支付规定,应付加班费情形一般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形是延时加班;


  第二种情形是双休日加班;


  第三种情形是法定节假日的加班。


  对于上述三种的加班情况,法律规定的支付加班费的数额是不一样的。


  加班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确定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


  如果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没有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的,就要注意收集以下证据了,以备不时之需。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归纳来说,劳动者就是要注意收集自己的收入凭证、与用人单位有关的身份证明、用人单位的招工材料、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实施管理的证明、其他可以作为旁证的证明。需要特别说明的,用人单位的报销凭证等、因公传递的电子邮件等也属于有效证据。总之一句话,能证明自己在用人单位工作过的各种东西。


  单位应付加班费的情况有哪些?单位要支付劳动者加班费,但劳动者没有得到这笔费用的时候,就可以询问原因,如单位主动不支付劳动者记得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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