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公积金贷款在什么机构办理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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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毕节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机构
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毕节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流程
1、申请与受理,初步判断:申请内容是否符合法定权限;申请人主体是否合法有效;申请人所申请许可内容是否符合相应申请条件;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依法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2、审查与决定,确认该审查与决定环节完成后的具体结果,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3、颁证与送达,将《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审批表》送达贷款发放银行,用于办理抵押登记。
三、毕节公积金贷款办理的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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