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法律依据是什么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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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来宾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法律依据是什么
《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十五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规定逐年缴费,并可补缴至满15年……对于没有按规定逐年缴费的,可补缴中断年度的缴费部分,但不享受相应的缴费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 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二、来宾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办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不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三、来宾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办理材料
来宾市单位职工社会保险补缴申请表
调令或任职文件
具有工资审批职责部门核定的工资表
职工人事档案材料
法院、仲裁院和劳动监察机构出具文书允许补缴的,提供相应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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