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包括哪几部分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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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印发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暂行办法》(劳办发[1997]116号)规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居民身份证号码为标识,为每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个人设立的唯一的、用于记录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从企业缴费中划转记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上述两部分的利息金额的帐户。个人帐户是职工在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了退休手续后,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主要依据。


 个人帐户记入的资金包括三部分:


  (1)当年缴费本金,含个人全部缴费以及用人单位缴费中划入个人帐户的部分;


  (2)当年本金生成的利息;


  (3)历年累计储存额生成的利息。


  当职工办理退休时,用其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20即是该职工退休当月的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是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改革模式中的基本养老金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人帐户养老金与基础养老金以及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一起,共同构成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个人帐户主要内容包括从业人员自然情况和缴费情况两部分:


  (一) 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个人首次缴费时间等;


  (二) 个人历年缴费基数、历年缴费月数、历年记帐利率、个人帐户储存额情况等。


  个人帐户储存额包括:


  (一)建立个人帐户之前个人缴费部分;


  (二)建立个人帐户后个人缴费部分,其中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为本人缴费应记入个人帐户部分;


  (三)建立个人帐户由用人单位缴费(含个体工商户为其从业人员缴费)中按规定比例划入部分;


  (四)按规定记入的利息。


  个人账户记入的资金包括三部分:


  (1)当年缴费本金,含个人全部缴费以及用人单位缴费中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2)当年本金生成的利息;


  (3)历年累计储存额生成的利息。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居民身份证号码为标识,为每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个人设立的惟一的、用于记录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从企业缴费中划转记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上述两部分的利息金额的账户。个人账户是职工在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了退休手续后,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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