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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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南昌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1. 缴存职工提出申请


  2. 窗口受理并对材料进行审核


  3. 审核通过,转账到职工的银行账户


  4. 办结,通知申请人


  二、南昌公积金退休提取办理条件


  职工离休或退休的,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三、南昌公积金退休提取办理材料


  1. 《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声明书》


  2. 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3. 本人有效银行卡原件


  4. 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 离退休证明


  四、南昌公积金退休提取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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