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社会征求意见-东莞住房公积金缴存办法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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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积金新闻是一波又一波,公积金缴存也被推到浪尖上了,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让更多有需要人士受助声音也是越来越强。

这不近日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起草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存缴管理办法》,6日起公开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简单了解一下这个办法哦!

第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维持不变。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不得高于20%。同时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缴存比例。

第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只能调整一次,不符合规定范围的,应当调整至规定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规定的范围内可由单位自行提高。

第三: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公积金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会按照《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待业,变动工作单位且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单位撤销、解散、破产以及其他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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