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买期房如何提取公积金(材料+额度)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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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购买预售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房)提取
二、申请时限
自购房合同签定(备案)之日起五年内,同一套房提取人只能办理一次提取手续,超过时限不予受理。
三、提取额度
个人公积金账户内应保留不低于三个月缴存额,无个人住房贷款的,同一套住房的所有提取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有个人住房贷款(非本中心公积金贷款)的,同一套住房的所有提取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合同相关法规的首付款金额。
四、提取对象及条件
购买自住预售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房),购房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自住住房: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所有权的房屋,所有权人居住其内且房屋性质为住宅。
购房合同中买受人为两人及以上的,其他共同买受人与主购房人之间为配偶或直系血亲关系时,买受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共同买受人与主购房人之间为非配偶且非直系血亲关系时,主购房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取,其他买受人仅限本人提取。
主购房人:是指购房合同中买受人栏填写的第一顺序人。
直系血亲:指有着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包括直系长辈血亲(生育自己的)和直系晚辈血亲(自己所生育的)。
五、办理材料,时间及地址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的需提供查询方式,非网上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需加盖当地住建部门的备案登记章,或由当地住建部门出具备案登记证明。)
(3)首付房款凭证;
(4)其他相关资料:
①配偶提取的,需同时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公证出具的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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