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报销应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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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伤(亡)人员的待遇申请由单位填写《职工工伤(亡)保险待遇申报审批表》并提交相关资料后,统一向医保办申报办理,应提交的相关资料如下:


  1、工伤(亡)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2、发生工伤医疗费的,待医疗终结后提交医院有效发票、计费清单或医嘱复印件、出院小结。


  3、工伤救治转院,超范围用药的,携带《工伤职工转院申报审批表》和《工伤职工特殊检查治疗用药申报审批表》。


  4、安装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的,携带《工伤职工残废辅助器安装申请表》。


  5、供养亲属抚恤金享受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及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生存证明等。


  二、工伤保险报销比例


  工伤保险的报销一般都是按照100%报销,除非因为个别的医药或者检查不属于报销范围,那就另当别论无法报销了。职工受工伤,凡是不应由工伤保险报销的,都应由单位承担,不应由个人承担。因此,工伤保险的报销应由用人单位来申请,若是用人单位不申请的,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申请,但是所报销的费用否由用人单位来承担。用人单位拒绝承担的,应先由保险基金支付,再由保险经办机构向用人单位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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