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2023年医保缴费标准是多少?缴费期限是多久?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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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年的9月至12月为城乡居民集中参保缴费期限,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提高30元,达到每人350元;人均补助标准同步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610元(医保发[2022]20号),参保缴费次年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源汇区辖区内除参加职工医保以外的其他城乡居民、外地在源人员均可参保缴费,不受户籍限制。


  新生儿参保


  当年出生的新生儿,父母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的,可凭其母或父身份证明、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享受出生当年居民医保待遇;父母不是当地居民医保的,出生后携带身份证明及时到服务大厅医保窗口办理登记参保手续,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门诊统筹待遇


  参保居民在参保所在地乡镇或社区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2.门诊重症慢性病待遇


  门诊重症慢性病: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二期及以上高血压、冠心病(非隐匿型)、有并发症的糖尿病、急性脑血管意外后遗症、慢性阻塞性肺气肿、重症精神病、肝硬化失代偿期、结核病(免费项目除外)、类风湿性关节炎、癫痫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红斑狼疮15种需长期或终身在门诊治疗且医疗费用较高的疾病纳入门诊慢性病管理范围,每个参保居民可申请一个病种。门诊慢性病不设起付标准,限额范围内费用按65%比例支付,当月支付额度不超过当月定额。


  3.“高血压、糖尿病”两病待遇


  参加居民医保且纳入辖区卫生机构管理的“两病”患者,需要药物治疗但未达到门诊重症慢性病保障标准的,纳入门诊基金支付范围,门诊“两病”报销不设起付线,范围内费用按60%比例报销,每月最高支付限额40元/人,当月限额不足的,可通过门诊统筹继续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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