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伤残待遇申领条件是什么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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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百色伤残待遇申领条件是什么


  申报条件:


  1.用人单位已办理工伤登记;


  2.申报单位与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时所在单位一致(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集团内部变更合同的工作人员除外)。


  二、百色伤残待遇申领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节选)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工伤保险条例》(节选)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节选)


  第六十八条 业务部门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伤职工本人工资或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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