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报销需要哪些资料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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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携带资料包括:


  1、《社会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申请表》一式一份;


  2、《工伤认定决定书》或经认定的《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即退回);


  3、财税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收据(发票)原件(背面需有工伤职工或家属签名);


  4、与财税部门印制的专用收据(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住院、门诊均须提供,上面须详细列明具体明细项目及其数量、金额),手写明细清单须盖医院财务公章;


  5、门(急)诊病历、出院小结(记录)复印件(病历须复印封面);


  6、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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