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报销时间过了怎么办?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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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生育保险报销时间过了怎么办?


  符合享受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应在生育或手术后及时将准生证、出生证、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病历等相关材料交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在职工生育或手术之日起180天内填报《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并向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相关材料。


  二、生育保险报销所需资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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