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住房公积金还贷新变化2023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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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积金一般指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从2021年11月起对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开展委托公积金中心按月提取还贷业务。


  一、办理条件


  1。已办理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绵阳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签约时无逾期的缴存职工;


  2。正在绵阳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绵阳缴存职工。


  二、提取额度


  委托按月提取额度为上月实际偿还的月还款额本息合计。自行提前偿还本金部分以及逾期还款额不包含在提取额度当中。


  三、办理程序


  1。已正常还款的缴存职工(包括夫妻双方共同贷款的或单方缴存职工贷款婚后配偶共同还款的缴存职工),携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及银行一类储蓄卡原件,到主贷人缴存地或贷款申请地公积金中心服务窗口申请办理;


  2。正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在申请贷款的窗口办理;


  3。以往已签订“按年签约还贷”协议的自动升级为“按月签约还贷”,贷款人无需再次申请办理。截止2021年10月的还款金额已按原渠道支付到签约职工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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