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第二次领取条件及标准?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794
领取条件:
(一)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
(二)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非自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申请标准如武汉:
从2021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至各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武汉市中心城区及东西湖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由1488元提高到1575元,其它新城区由1275元提高到1350元。
分享到:
领取条件:
(一)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
(二)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非自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申请标准如武汉:
从2021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至各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武汉市中心城区及东西湖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由1488元提高到1575元,其它新城区由1275元提高到13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