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自住时要怎么提取公积金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585

  一、租房自住时要怎么提取公积金


  承租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租住房屋时,需要提交以下的材料:


  1)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房租完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租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二、公积金贷款买房要什么条件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三、离婚时住房公积金如何分割


  国务院2002年3月公布实施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所有权属于限制性所有权,职工对公积金的使用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它作为一种个人积蓄、单位资助、专项使用的住房长期储金,实际上就是平时收入的储备,一部分从个人每月工资中扣缴,另一部分由单位为个人缴存,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


  同时,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离婚案件中具体处理住房公积金时,首先应严格区分婚前和婚后,离婚时分割的只是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因当事人离婚并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法定事由,故应在计算出总额后,经过折抵,由一方给予另一方补偿。


  首先我们要明确,公积金在一般情况下是无法提取的。除非是职工退休或者购买商品房等。其他时间,公积金账户是不允许提前钱款。而在提取公积金的法定理由中并没有离婚这一条。


  此外,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获得的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在工作时由个人和单位共缴纳的一种福利性财产,其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处理公积金夫妻财产分割时,往往会采取折价补偿的方式进行。具体的折价补偿法有几点:


  1、如果双方都有公积金的


  计算出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公积金账户所剩余的资金总额,通过折抵的方法,由金额高的一方给予金额较低的一方差价补偿,使双方所分得的公积金额度相当;


  2、一方拥有公积金的


  在只有一方有公积金的情况下,可以直接予以对半分割。通常也是会通过折价款的方式由拥有公积金的一方向另一方进行支付。此外在分割公积金时,并非一定要采取折价方式,也有过在能够提取公积金的情况下,进行支付这样的案例。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