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取款新政规定是什么(2023年最新解答)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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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很多朋友问到关于住房公积金取款新政规定是什么的相关问题,本文小社宝就来为大家做个详细解答,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2021公积金提取条件最新规定
  • 2、最新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
  • 3、2022年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
  • 4、提取住房公积金新政策
  • 5、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有什么内容
  • 6、公积金提取条件最新规定

2021公积金提取条件最新规定

据我国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大致给大家总结了如下几条:

一、无房户支付房租的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退休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

二、若想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其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最新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

最新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如下:

1、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不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出台新规定,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

2、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3、租住商品住房的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度。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八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中,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由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担任。

2022年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

1、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标准:认贷不认房

房屋套数的认定关乎着首付比例、房贷利率等购房支出成本,近期两地相继调整政策,以公积金贷款认定房屋套数。

四川自贡自1月17日起,实行只认贷不认房的认定标准:既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又无尚未完清的住房商业贷款,按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有一笔已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一笔尚未完清的住房商业贷款,按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2、二套房首付比例降低

调升公积金贷款额度、放松二套房认定标准的同时,个别城市还在二套房首付比例方面有不同程度调整。

2022年1月21日起,广西北海率先下调二套房首付比例,规定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下调至40%。同时,福州自2月1日起,第二次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由50%调整为40%。

3、多地提高贷款额度

今年以来已有广西、浙江衢州、广东东莞、广东中山、河南新乡等地,相继调整政策提高公积金购房贷款额度。

3月1日,广东中山、河南新乡通知调升公积金贷款额度。中山明确购买首套房、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一名缴存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现行40万元调整至50万元,两名或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现行80万元调整至90万元。新乡则规定,单方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提升至40万元。

公积金贷款的好处都有哪些

1、贷款额度多,期限长

购房者都知道,在总房款一定情况下,贷款额度越大,首付款越少,压力越小;贷款期限越长,月供越少,压力越小。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相比,公积金贷款占明显优势。通常情况下,如果有政策,政策内容都会偏向公积金贷款。例如商业贷款首付至少3成,公积金贷款首付至少2成。

2、对房龄、贷款人年龄限制少

很多异地购房者无奈于年龄限制,使得购房时无法申请到商业贷款,或者说贷不了足够款。因为商业贷款年龄限制为必须贷款人年龄与贷款年限之和必须小于65周岁,而公积金贷款对贷款人年龄就没有限制。对于房屋年龄,商业贷款要求比较严格,例如1985年之前房子基本上不给予贷款,而公积金贷款对房龄要求就显得比较灵活,房龄和贷款期限之和不大于50年就可申请。

3、可提前提取

公积金用途其实不只是在贷款买房方面,交住房公积金用在购买、修建具有自主产权自住住房,或者出具相关有效证明材料能证明家庭困难情况,也可以提取出住房公积金。

提取住房公积金新政策

提取 住房公积金 新政策: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不需提供完税证明和 租赁合同 备案,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出台新规定,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住建部、财政部、央行发出通知: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只要连续缴存 公积金 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住商品住房的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度。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提供 房屋租赁合同 和租金缴纳证明,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法律条文】: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 退休 的;(三)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 购房贷款 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 工资 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 继承人 、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有什么内容

公积金提取新政策的内容有:无房户支付房租的,可提取;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可提取;退休的,可提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可提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可提取;出境定居的,可提取。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公积金提取条件最新规定

公积金提取条件是这样的: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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