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工资从什么时间计发
一、工龄工资从什么时间开始计发
(一)工龄工资
又称年功工资,是企业按照员工的工作年数,即员工的工作经验和劳动贡献的积累给予的经济补偿。
(二)实施办法
1、将员工总工龄分为两个部分:一是社会工龄,即员工非本企业的工作年数;二是企业工龄,即员工为本企业工作的年数。
2、员工的总工龄=社会工龄+企业工龄。
(三)计算方式
计算工龄的方法大概可以分为3种:
1、连续计算法,也叫工龄连续计算。
2、合并计算法,也叫合并计算连续工龄。是指职工的工作经历中,一般非本人主观原因间断了一段时间,把这段间断的时间扣除,间断前后两段工作时间合并计算。
3、工龄折算法。从事特殊工种和特殊工作环境工作的工人,连续工龄可进行折算。
(四)工龄标准
1、工龄以“年”为单位计算。
2、新入职员工自入职当日起(以劳动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满一年的为一年工龄,满两年的为两年工龄,以此类推。
(五)发放时间
1、实行“抛物线“工龄工资政策后,新员工自起拿年限起享受工龄工资,高企业工龄员工则可拿到百元左右。如果企业录用跳槽的员工已有较长的社会工龄,但其对企业的贡献却是从零开始的,因此工龄工资总额相对偏低是合理的。
2、如果新老员工之间没有形成收入差距,企业内部很容易形成“论资排辈“现象。
3、新政策将工龄工资分为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并根据边际贡献率的不同,制定不同分配标准,充分结合了员工对企业“抛物线型“的贡献规律,体现了“青年员工渐长,中年员工快长,老年员工慢长“的原则。
4、员工是企业的宝贵财富,企业应把员工的流动率控制在适度范围之内。员工在新单位工作3年期间属于职业不稳定期,很容易跳槽,故新政策制定了3年的工龄工资起拿年限。如果员工在3年内跳槽,企业会相应减少部分工龄工资的支出。员工如在企业工作满3年后跳槽,就不能享受到工龄工资的快速增长,成为员工跳槽的成本之一。
二、工龄的计算方法
(一)续计算法
也叫工龄连续计算。例如,某职工从甲单位调到乙单位工作,其在甲、乙两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应不间断地计算为连续工龄。如果职工被错误处理,后经复查、平反,其受错误处理的时间可与错误处理前连续计算工龄的时间和平反后的工作时间,连续计算为连续工龄。
(二)合并计算
也叫合并计算连续工龄。是指职工的工作经历中,一般非本人主观原因间断了一段时间,把这段间断的时间扣除,间断前后两段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如精简退职的工人和职员,退职前和重新参加工作后的连续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
(三)工龄折算法
从事特殊工种和特殊工作环境工作的工人,连续工龄可进行折算。如井下矿工或固定在华氏32度以下的低温工作场所或在华氏100度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工作的职工,计算其连续工龄时,每在此种场所工作一年,可作一年零三个月计算。在提炼或制造铅、汞、砒、磷、酸的工业中以及化学、兵工等工业中,直接从事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在计算其连续工龄时,每从事此种工作一年,作一年零六个月计算。
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但计算连续工龄时不应包括一般工龄(一般来说,因个人原因间断工作的,其间断前的工作时间只能计算为一般工龄)。现在确定职工保险福利待遇和是否具备退休条件时,一般只用连续工龄。所以一般工龄现在已经失去意义。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以后,以实际缴费年限作为退休和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之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计算应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的规定计算,即“满”一个周年才能算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