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中的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799

  什么?交12000可以拿17000?生孩子还赚钱?听起来似乎有点不可思议哦?但是我要告诉你,这是真的!真是千真万确的!大部分地区对于生育险的要求是连续缴纳满12个月,孩子在出生时仍然在缴纳,即可享受生育补贴和生育津贴!但是具体是怎么算的呢?来,给大家科普下!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缴费累计满1年以上,并同时继续为其缴费的;


  2、符合国家和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生育津贴是以生育(流产)时的上年度本单位人(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计算公式是:生育津贴=上年度本单位人(月)÷平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针对不少准父母关心生育津贴的天数计算方法,我们也做了一番了解,汇总如下:


  1.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休假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按程度不同可增30天或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计划内流产假,视不同情况可增15、30、42、75天


  7.计划外流产假,同上。


  生第二胎还可以领生育津贴吗?


  需要领取生育津贴的,是否一定要办理独生子女证?政策内打算生第二胎的是否还可以领取生育津贴?


  其实,只要是符合计生政策都可以办领生育津贴,但第一胎办了独生证的话,可以享受多35天的带薪假期;第二胎仍可正常申报生育津贴。


  例如:小刘所在单位的上年度每人每月平均缴费工资为3000元,她剖腹产下一女(属难产假),加之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可以享受假期一共是,98+30+15+35=178天,她能领取到的生育补贴为3000÷30×178=17800元(这些数据仅供参考,具体视各地政策而定)。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