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领生育保险津贴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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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定点医院的申报


  女职工在怀孕16周后,人流、引产的在手术前,须由用人单位办理定员医院申报,领


  取《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确定就医医院后,一般不予更改。


  提供资料如下:


  1、《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原件);


  2、《生育服务证》或《同意生育指标通知书》(原件);


  3、小一寸近期照片1张;


  4、医院诊断怀孕证明(证明怀孕周数)或围产手册(原件);


  5、《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报表》一式一份(盖单位公章)。


  二、异地分娩的申报


  1、提供上述1、2、4项资料;


  2、《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异地分娩申请表》一式二份。


  3、异地分娩在本市产检的,提供第一大点的1至5项资料。


  三、生育保险待遇的申报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五个月内,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提供以下资料:


  (一)《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


  (二)《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一式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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