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十级伤残如何赔偿?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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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法规。
1.金华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0个月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八级伤残为7个月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九级伤残为4个月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十级伤残为2个月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2.金华市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0个月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八级伤残为7个月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九级伤残为4个月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十级伤残为2个月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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