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常州惠民保重特大疾病保证责任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654
2023年度常州惠民保重特大疾病保证责任
保险期间内,住院及门特医疗费用在保证责任一和保证责任二保证范围内的费用,经过保证责任一和保证责任二补偿后,个人负担部分超过5万元的部分再给予保证(不含保证责任二相关法规的单品药品和耗材限额以上部分)。按照如下方法赔付:
在扣除年度免赔额5万元后,非既往症赔付比例60%,既往症赔付比例为40%,年度累计最高赔付限额为50万元。累计赔偿金额达到50万元时,对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保险责任生效日期2023年1月1日0时,保险责任终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24时。
拓展:2023年度常州惠民保意外门急诊医疗费用报销赔付比例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在门诊、急诊治疗产生的符合相关法规的医保范围内的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的个人承担部分给予保护。按照如下赔付:
在扣除每次免赔额500元后,按照80%的比例进行赔付,年度累计最高赔付限额为3000元。单次或累计赔偿金额达到3000元时,对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意外伤害:指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以下情形属于疾病范畴,非本产品所指意外伤害:
猝死;
过敏及由过敏引发的变态反应性疾病;
高原反应;
中暑;
细菌、病毒或其他病原体导致的感染性疾病。
保险责任生效日期2023年1月1日0时,保险责任终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24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