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资怎么索要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730
一、加班工资怎么索要
按规定,加班费是对劳动者放弃法定假日休息的一种补偿,“红包”、月饼等福利不能冲抵加班费,如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单位所在区、县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由劳动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另外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劳动诉讼。
针对不少市民索要加班费无果的现象,市劳动部门提醒,市民若想领被克扣的加班费,首先要有维权意识,其次是必须取证。根据工作性质的不同,可以保留的证据有很多种形式,如单位的考勤表复印件,如有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签名,或者盖单位公章的,还要能够反映劳动者人数尽可能多的考勤表。在主张权益时可以以此为证,同时结合其他证据,如人证、录音等,作为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
此外,劳动合同、单位的工作证、出入证、工牌、写有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规章制度、通知加班的文字记录、相关的业务记录,以及拍照、录音等都可作为证据进行保留。
二、相关规定
《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