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申请公积金贷款办事指南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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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毕节申请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限


  6个工作日


  二、毕节申请公积金贷款材料


  1、购买期房


  说明:所购买的住房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尚未获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如下资料: 本人或配偶名下的经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原件、盖有房开公司财务专用章的首付款收据原件或银行首付款进账单凭证原件、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商品房备案登记表原件、还款银行卡查询信息原件、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未婚的只提供本人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复印件或单身声明原件)、借款人及配偶承诺书(面签原件)、资金划转委托书( 面签原件)、《个人信用报告》原件。 (注:以上所需资料提供给房开公司由房开经办人代办贷款手续。


  2、购买现房


  说明:直接与房屋出卖人交易,已过户并办理在本人或配偶名下的《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如下资料: 本人或配偶名下的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全额付款税务发票复印件、契税发票复印件、《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还款银行卡查询信息原件、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未婚的只提供本人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复印件或单身声明原件)、《个人信用报告》原件。


  三、毕节申请公积金贷款受理条件


  1、异地公积金贷款持有本市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


  2、职工已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协议、自建住房方案及其批准文件;


  5、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费用20%以上的自有资金;


  6、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


  7、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最低首低款比例为20%;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8、缴存职工购买同一套住房,按规定提取了住房公积金或在商业银行已办理了按揭贷款的,不能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9、借款申请人的月还款额必须小于家庭月收入之和的50%;借款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同时,如有尚未结清的商业贷款,商业贷款月还款额加上申请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月还款额也必须小于家庭月收入的50%。"


  四、毕节申请公积金贷款受理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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