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住房公积金缓缴与或降低缴存比例是多少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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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中央驻闽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为各15%,其他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为各12% ,最低缴存比例为各5% 。
在了解完三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后,我们再看一下三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标准。
(一)月最高缴存限额。2014年度,中央驻闽单位及其职工月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限额为5922元(19739元×15%×2); 外省市驻闽单位及其职工月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限额为4738元(19739元×12%×2);其他单位及其职工月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限额为2842元(11843元×12%×2)。
(二)月最低缴存额。市区、永安、沙县住房公积金月最低缴存额不低于106元(1050元×5%×2),大田、明溪、清流、宁化、建宁、泰宁、将乐、尤溪住房公积金月最低缴存额不低于96元(950元×5%×2)。
三明住房公积金缓缴与或降低缴存比例
1、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的条件
由于经营亏损或由于特殊原因,造成资金周转困难的单位,经批准缓缴养老和失业保险金后可申请办理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但不得低于5%)。
对于缴存住房公积金暂时存在困难的单位调低且低于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申请期限为1年。
2、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应提供以下材料先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再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注销手续。
(1)缓缴养老和失业保险金证明。
(2)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计划(申请缓缴时提供)。
3、缓缴期限
最长为一年,如到期仍无力缴存的,应在到期前一个月内办理延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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