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人使用公积金买房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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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近年底,在不少看房的人群里,咨询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人逐渐增多。一些购房人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时,由于对办理政策不了解,因此耽误了买房,那么在年底购房人使用公积金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年底“跳槽”公积金断缴 补缴时间最好别超三个月


  市民孙先生是一家企业的人力咨询师,目前缴纳公积金已经6年,12月初他递交了辞职报告,打算明年春节过后再找新的工作,而且他打算在明年买一套新房,但是从单位辞职后,孙先生担心公积金的断缴会影响自己买房,对于缴纳期限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要求,孙先生不太了解。


  专家解析:每年的年底和春节都是“跳槽”的高峰期,很多人类似案例中孙先生一样,担心公积金“断供”会影响到日后买房。对于购房人中间出现过缴纳“断缴”情况的,需要新的工作单位补缴公积金,并且在补缴后开具补缴的证明。孙先生在今年12月离职,在明年找到工作后需要在单位重新补缴断供期间的公积金,才能正常申请公积金贷款。此外,但是断供的时间最长不要超过三个月。如果购房人断缴后没有进行补缴,那么就从新缴纳的起始时间起缴满12个月,才能获得公积金贷款买房的资格。


  外地来京人员未缴纳公积金 可用配偶公积金贷款买房


  张先生是湖北人,几年前从老家来到北京(楼盘)后一直租房住,因为已经缴纳了社保满五年,明年他想和爱人贷款买一套新房。通过中介门店选中了一套两居室,经过商量后他决定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但是张先生没有缴纳过公积金,他的爱人一直缴纳公积金,所以他不知道是否可以用爱人的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


  专家解析:张先生本身没有公积金,而他的爱人有公积金,所以他可以用爱人的公积金申请贷款买房,公积金贷款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夫妻之间,因为两个人已经结婚,在开具两个人的收入证明后,可以用他爱人的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再用两个人的工资一起偿还月供,既不耽误张先生买房,也能节省房贷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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