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伤事故划分有哪些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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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员工工伤事故划分有哪些


  工伤事故责任划分,有三种情形,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社保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如果没有购买社保,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二、个人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


  (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


  (7)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8)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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