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有哪些法律规定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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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许昌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有哪些法律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9〕710号)


  第三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三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


  (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


  (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三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督促受委托银行及时办理委托合同约定的业务。


  受委托银行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定期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有关的业务资料。


  第三十六条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及各市州管理中心提取管理办法。


  二、许昌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需要什么步骤


  1、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或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相关业务申请,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中心受理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查,(1)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出具相关业务准予受理的登记表单(2)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补齐补正材料(3)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原因,退回材料;


  3、中心审核人员对准予受理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3个工作日内业务办结,推送相关通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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