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京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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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后,如果员工因工受伤可申请工伤保险赔偿。工伤等级的不同,赔偿标准也会有很大的差异。2018年南京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有哪些呢?


南京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1.一级伤残津贴低于2783元/月的补足到2783元/月;


  2.二级伤残津贴低于2628元/月的补足到2628元/月;


  3.三级伤残津贴低于2474元/月的补足到2474元/月;


  4.四级伤残津贴低于2319元/月的补足到2319元/月。


  5.五级至六级并已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在其应享受伤残津贴的标准基础上分别按照本次四级月增额的90%和85%进行调整。


  南京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赔偿标准


  1.工伤护理等级被评定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调整到2706元/月;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调整到2164元/月;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调整到1623元/月。


  工亡职工配偶的抚恤金在原基础上每月增加166元,工亡职工其他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在原基础上每月增加136元。


  南京工伤保险缴费基数


  南京市(除溧水、高淳区,下同)参保企业和职工(含个体工商户,下同)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为2400元,上限为16200元。溧水、高淳区参保企业和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为2160元,上限为16200元。


  南京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单位缴费比例:0.5%-1.2%


  个人缴费比例:个人免缴。


  南京工伤保险缴费方式


  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本市工伤保险费缴费率按行业风险程度分为0.6%、1.2%、2.4%三个档次。缴费费率根据企业工伤保险费的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定期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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