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岁、60岁、65岁可一次补缴15年社保,符合条件的,互相转告家人
55岁、60岁、65岁可一次补缴15年社保,符合条件的,互相转告家人
为何无法缴纳15年社保
第一,经济原因。因为当今国际形势和疫情的双重影响,部分中年职工失去了工作的机会,失去了公司缴纳社保的途径,如果这些人在待业期间选择临时工作,大部分临时工作单位不会为其缴纳社保,这就意味着失业人员需要自己缴纳社保,但是失业的状况已经很难让他们负担地起缴纳地资金。也有部分比较富裕的人,他们已经积累地比较充足的财富,认为自己的财富可以满足自己养老生活的需求,因此他们一般也不会缴纳社保。
第二,特殊群体。对于部分个体工商户来说,自己的工作相对比较自由,受到工作和方案约束较少,况且社保资金也需要资金缴纳,大部分个体工商户选择不缴纳社保。另一类特殊群体就是年轻人,年轻人在刚开始工作时工资较低,不愿将原本较低的工资用来缴纳社保,没有深刻认识到社保的重要性,一般到了四十岁以后他们才开始重视社保的作用,逐渐开始缴纳社保。
第三,没有缴纳社保的途径。一般来说,社保的缴纳途径分为个人和单位。对于具有固定工作单位的职工来说,缴纳社保由单位来负责组织对接。但是,也存在部分人员,比如农民工群体,他们的工作具有流动性,转战与各个工地之间,缺乏缴纳社保的途径。
满足两个条件,就可进行一次性补缴
一是2011年7月1日前参保登记。我国对于55岁、60岁和65岁的老年人公布了相应的法规,充分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结合现实情况,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一次性支付所有社保,在老年生活享受到社保的红利。我国法规的这个时间点十分关键,满足时间要求的前提是必须在2011年7月1日之前参加社保,也就是说在2011年7月1日之后参加社保的人员必须每年缴纳社保总和达到15年,不能享受一次性缴纳社保的方案。
二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缴纳5年以上的缴费记录。按照现在女性55岁退休,男性60岁退休的法规来说,要想一次性补缴社保,就要求女性要在55岁之前、男性在60岁之前已经缴纳了社保,但社保缴纳时间未达到15年,按照相关法规是无法办理退休手续,这就要求他们继续缴纳五年社保以后,并且符合以上条件,一次性补缴剩余社保,满足最低15年的社保缴纳标准才能达到退休标准。
对于大多数老年人来说,没有养老金的生活可能是举步维艰的,我国公布了相应方案,老年人从自身利益出发,应该对照自身标准,尽快办理相关手续,使自己的养老生活没有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