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文登失业保险的领取条件是什么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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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失业保险金标准
根据相关规定,文登区自今年7月起再次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由目前每人每月830元调整为900元,每人每月增加70元。这是文登区自2007年来连续八次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2006年平均每人每月242.6元,提高到目前的每人每月900元,增长271%。
失业保险费由参保单位和职工缴费两部分组成,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0.5%缴纳。要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必须同时符合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和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三个条件。
二、领取条件
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必须在60日内,持本人档案、身份证、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到人力资源市场失业保险窗口进行失业登记,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超过60天不再受理。
参保缴费每满1年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提示: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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