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失业登记办理法律怎么规定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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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许昌失业登记办理法律怎么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


  第二十五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劳动者提供以下服务:(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二、许昌失业登记办理条件


  1.失业人员登记表;


  2.常住地户籍的,提供身份证(社会保障卡);非常住地户籍的,提供常住人员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


  3.学校学校毕(结、肄)业没有就业经历,提供学校毕(结、肆)业证;


  4.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手续;


  5.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私营企业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人员、提供有效停业证明;


  6.无承包土地或承包土地被征用的,提供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7.复员退役军人,提供安置部门出具的手续或证件;随军家属提供随军手续;


  8.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提供司法(公安)部门出具的手续。


  三、许昌失业登记办理材料


  1.失业人员登记表


  2.学校毕(结、肄)业没有就业经历的,提供学校毕(结、肄)业证


  3.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手续


  4.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私营企业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人员,提供有效停业证明


  5.无承包土地或承包土地被征用的,提供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6.复员退役军人,提供安置部门出具的手续或证件;随军家属提供随军手续


  7.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提供司法(公安)部门出具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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