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门诊费用报销需要多久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776

  一、宝鸡市门诊费用报销需要多久


  只要市民拿着身份证到医院说已经办有医保,门诊费用报销现场办结。具体的门诊费用哪些可以报销,可以参考宝鸡市的医保相关规定。


  二、宝鸡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1、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


  2、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


  3、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注: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 如果是住院的费用,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 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而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


  三、宝鸡市门诊报销申报手续


  参保人员发生符合零星报销条件的医疗费,按以下流程办理申报手续:


  (一)参保职工将申报资料交本单位医保专管员,由医保专管员将本单位异地就医人员资料收齐后,于每月1日至10日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费用申报交接手续。


  (二)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将申报资料交所代管机构,由代管机构专管人员将资料收齐后,于每月1日至10日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费用申报交接手续。


  (三)参保居民少儿于每月15日前将申报资料交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手续。


  (四)在校大学生将申报资料交所在学校医保专管员,由学校医保专管员将所有资料收齐后,到市医保处经办大厅办理费用申报交接手续。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