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私了的协议是否有效?交通意外评残鉴定都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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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私了的协议是否有效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是双方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所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但是赔偿协议如果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等情形,那么该赔偿协议属于可撤销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所谓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是一种相对有效的合同,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效的。
二、交通事故私了对方反悔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由公安机关划分责任后,在赔偿这个问题上,很多人采用协商解决的方式去处理,疑问也随之而来,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署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这个问题,我们可以把所谓的“私了协议”看作是一个“合同”,所以,在签订和解协议的过程中符合《民法典》的规定,这份协议就应该是合法有效的。即签订这份协议的双方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协议的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胁迫、欺诈、趁人之危的情形,且内容不能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也不能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如果出现以上情形,那这份协议就是无效的了。另外,如果在签署协议的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协议内容存在重大误解,或者协议内容显失公平,当事人也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三、交通意外评残鉴定都需要什么材料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交通事故书(如:没有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则需要说明事故经过等情况);
2、伤残鉴定委托书(公安机关或法院委托)伤情鉴定申请书;
3、住院治疗过程记录:入院记录、出院记录、诊断证明、病历,X片、CT及相关诊断报告;
4、伤者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律师建议受害人在做伤残鉴定时,最好是在起诉后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鉴定,以避免保险公司等被告提出程序性问题,耽误你的时间,影响你权利的保护。
四、交通事故做伤残鉴定需要注意哪些?
1、单位委托的,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个人委托的,应提供本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在鉴定机构需要时,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户籍证明;如无法证明的,应提供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鉴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接受伤残鉴定者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有资格的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中心,如果当事人没有鉴定所的相关信息,可以向交警部门或律师所进行咨询,当事人自行选择相关鉴定机构。如财产损失较大或涉嫌刑事犯罪的,则不可以由当事人自己委托,应当交由交警委托。(现实中一般是由交警部门或律所、法院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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