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公积金卡怎么激活
一、青岛市公积金卡怎么激活
方法一:柜台激活
职工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直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办事处营业大厅的综合柜台对住房公积金卡进行激活,根据工作人员的相关指引就能完成激活。
方法二:电话激活
职工直接拨打客户服务热线,根据语音提示指引就可以完成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激活。
方法三:网站激活
登录公积金网站,在“网上办事大厅”中选择“状态查询”进入,根据系统提示指引进行联名卡密码修改并激活公积金账户。
二、青岛市公积金贷款条件
最高额度: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36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
具体贷款额度不高于以下计算结果和规定的最低值:
(一)按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二)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倍数计算的贷款额度;
(三)按规定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
(四)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三、青岛市公积金贷款法律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