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申请工伤认定的办理材料有哪些,工伤认定的标准又是什么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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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是确定职工受的上是否属于工伤,关系到后面的和。如果不属于工伤范围的话,也就无所谓工伤鉴定和赔偿了。那在申请工伤认定的材料有哪些?工伤认定的标准又是什么?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办理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


  3.医疗诊断证明/诊断证明书;


  4.劳动关系证明,例如;


  5.用人单位依法成立的登记证书或登记查询通知单;


  6.死亡证明(职工死亡);


  7.公安部门证明/其它相关证明(工作时间/场所,因工作职暴力伤害等意外伤害);


  8.公安部门证明/相关部门证明(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9.医疗机构抢救证明(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10.民政部门/相关部门证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11.《革命伤残军人证》、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旧伤复发确认文件(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


  12.事故责任认定证明(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二、工伤认定的标准: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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