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停工留薪期确认和延长确认在哪办理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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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酒泉停工留薪期确认和延长确认在哪办理
酒泉市肃州区富康路24号酒泉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1楼A区13号窗口;
酒泉市瓜州县县府街大道76号瓜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319办公室;
酒泉市肃北县泰吉路1-10行政服务中心人社窗口;
阿克塞县天鹅路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政务大厅人社局窗口;
酒泉市金塔县文化街66号便民服务中心一楼工伤失业窗口;
酒泉市敦煌市三危西路111号敦煌市民中心E区6号窗口。
二、酒泉停工留薪期确认和延长确认受理条件
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人员
三、酒泉停工留薪期确认和延长确认办理材料
1、甘肃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申请表;
2、甘肃省工伤职工延长停工留薪期确认申请表;
3、有效的医疗诊断证明材料;
4、工伤认定决定书。
四、酒泉停工留薪期确认和延长确认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 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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