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用人单位办理工伤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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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黑河用人单位办理工伤登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第四十六条: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征收工伤保险费;(二)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三)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 (四)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五)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六)为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免费提供咨询服务。
2、《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第五十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 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及时到业务部门办理工伤职工登记。
第五十七条:职工被借调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或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被确诊为职业病的,由原用人单 位为其办理工伤登记。
二、黑河用人单位办理工伤登记的办理流程
1、申请人申请
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受理申请
3、审查
4、通过审查,向申请人告知结果
三、黑河用人单位办理工伤登记办理的地点
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通江路12号三楼A05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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