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公积金卡如何领取(长春市住房公积金去哪取)
导读:本篇文章小社宝来给大家介绍有关长春市公积金卡如何领取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长春市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 2、长春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 3、长春市公积金怎么提取?申请流程介绍!
长春市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如今,大多数的公司都会帮自己的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给予生活上的保障,且公积金的用途是非常大的。那么长春市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以及长春市住房公积金如何申请,各位是否了解呢?现在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长春市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1、个人离休、退休,或者是达到了法律上规定的退休年龄;2、职工由于各种原因,死亡或被宣告死亡;3、个人与劳动单位终止了劳动合同;4、用于偿还住房贷款;5、家庭属于最低生活保障且领取了保障金;6、个人需要出境定居的。
二、长春市住房公积金如何申请
1、申请领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需要先前往所在单位,提出领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前申请表”,这时,单位领导需要对员工提交的申请原因进行合核实,通过后,领导在申请表上盖章。
2、职工在得到公司的批准之后,便可以携带申请表,以及个人的公积金存折,前往公积金分支机构提出申请,并上交准备好的材料,接着等待相关人员的审批。一般情况下,工作人员会在3个工作日内,给到申请者回复,看是否准予申请者提取住房公积金。
3、公积金的提取机构,将会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仔细核对,并审核所需要提取的金额,若是申请者的条件符合提取的要求后,只要不遇到特殊的情况,工作人员便会将申请者需要提取的公积金金额打入到职工的公积金存折内,这时就可以提取了。
关于长春市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以及长春市住房公积金如何申请,就先介绍到这里了,各位是否了解了呢?若是要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需要符合条件,然后在准备充分的材料,再前往申请领取公积金哦。
长春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长春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单位应当予以核实,符合提取条件的由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到中心相关的分支机构办理提取审批。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3、中心各分支机构对提取的证明材料及金额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后,除遇特殊情况外,实时将提取资金存入职工本人的银行卡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长春市公积金怎么提取?申请流程介绍!
; 上班族除了工资、奖金等收入外,公积金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积累到一定程度,符合条件的话,可以提取出来使用。那么公积金怎么提取呢?每个地区规定不同,今天我们以长春市为例,介绍一下相关的内容。
一、本人申请
1、持身份证等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原件,到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铁路分中心及各分理处缴存职工只能在缴存机构办理)。
2、须提供本人公积金卡或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一类卡。
二、他人代办
满足提取条件的职工因特殊原因本人无法办理的,可由他人代为办理。
由配偶、子女、父母代为办理的,提供:职工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代办人与职工的关系证明(配偶关系必须出具结婚证,其他关系提供户口簿)原件;
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职工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由职工本人签署经公证的委托书;
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的,提供:职工本人及单位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章的《缴存单位集中代办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承诺书》。
三、受理及审核
中心各分支机构业务窗口对符合提取条件并手续齐全的,当日受理,即时办结;
对不符合提取条件的,应向提取人明确告知不予提取的理由;
对提取证明材料提供不全的,应对提取人提供必要的业务指导,并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
对提取证明材料有异议需要留置审核的,填写《留置审核受理单》,并由职工确认签字,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给予职工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明确答复。
结语:以上就是小社宝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长春市公积金卡如何领取的相关内容解答汇总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欢迎分享给更多关注此问题的朋友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