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社保补缴规定是怎样的
1、补缴条件:参保单位未及时给职工办理参保手续,需补缴社会保险费的。2、超出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不予补缴。工伤、生育不予补缴。已离开单位人员失业保险不予补缴。3、补缴材料: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招工录用登记表、调入单位的工作调动介绍信、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内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关于“杭州社保补缴规定是怎样的”的问题,接下来跟小社宝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杭州社保补缴规定是怎样的
(一)、补缴条件
1、参保单位未及时给职工办理参保手续,需补缴社会保险费的;
2、超出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不予补缴;工伤、生育不予补缴;已离开单位人员失业保险不予补缴。
(二)、补缴材料
《杭州市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申请表》,劳动合同或工资发放凭证。下列人员还需提供:
1、补缴职工养老保险的时间早于1998年1月1日的人员:
(1)以下材料之一: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招工录用登记表、调入单位的工作调动介绍信、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内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
(2)军转干部安置、学生分配等有关材料;
(3)财务发放原始工资凭证;
(4)劳动合同期满离开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原劳动合同。
2、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列入编制部门编制管理的人员:提供编制部门批准的相关材料或《民办教师备案表》;
3、补缴失业保险早于2005年10月的人员:提供《杭州市失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
(三)、补缴流程
1、根据参保人员的不同情况,填写相应表格。
2、提交其他相应材料。
3、对提供材料进行审核,并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不符合条件的,口头通知申请人。
(四)、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期限:30个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免费
二、社保转移应该注意哪些?
养老保险的年限是可以累计计算的,积少成多,到了退休年龄,只要缴满15年以上,同样可以领取养老金。
可以到杭州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再到老家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再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自行联系办结。如果在老家已经有单位,直接交给单位办理就可以了。
但是,按目前的相关政策,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不办理转移的,要去新的单位重新上。
具体讲了补缴条件、补缴时所需的材料、流程等等,办理时限一般是要在一个月内的。除了补缴问题,如果居住地改变或是工作单位改变,所参与的社保也应该要及时转移,可以累计计算,不然要重新开始计算,就显得不是很划算。
温馨提示: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个案详情有所差异,为了精准快速解决您的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点击下方,向小社宝专业律师说明详细的情况,一对一解决您的实际问题,可以更好的为您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