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变更法律依据是什么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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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金华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变更法律依据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


  第九条


  管理中心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是依法管理住房公积金的、非盈利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四) 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申请


 二、金华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变更办理地点


  具体地址: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金华市婺城区城中街道婺江东路66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冬令时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夏令时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具体地址:金华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金华市婺城区三江街道)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冬令时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夏令时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三、金华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变更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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