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养老待遇享受条件有哪些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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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养老待遇享受条件:


  1、退休年龄;


  2、缴费年限


  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


  (2)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8年6月30日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3)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8年7月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4)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加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998年7月1日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二、原养老待遇计算办法:


  (一)、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有过渡性养老金的另加过渡性养老金,因涉及的人员面较窄,为便于理解,这里暂不作说明。)


  (二)、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


  (三)、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帐户储存额/120;


  三、新养老待遇总体计发办法:(因社保局核算实际养老金的计算复杂,涉及的情况很多,这里只作通常情况下的计发办法介绍。)


  (一)基本养老金的基本组成: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有视同缴费帐户的参保人另外可享受过渡性养老金;


  (二)、分项计算公式:


  1、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三)、基础养老金:


  1、关于a的取值:


  当本人平均缴费指数大于等于0.6时,a=1


  当本人平均缴费指数小于0.6时,a=本人平均缴费指数÷0.6


  2、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3、个人帐户养老金计发月数:参照计发月数表,从40岁的233个月到70岁的56个月;


  (四)、本人平均缴费指数=实际月缴费指数之和÷实际缴费月数;


  (五)、本人实际缴费指数:


  实际月缴费指数=本人月缴费基数÷对应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六)、养老金的计算缴费年限: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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