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购房提取公积金审核受理地点在哪里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641

  一、扬州购房提取公积金审核受理地点在哪里


  办理地点直属管理部:扬州市文昌中路1号运河城市广场B座6楼


  广陵管理部:扬州市国庆路347号


  邗江管理部:扬州市邗江中路星座国际大厦9楼


  江都分中心:江都区东方红东路39号


  仪征分中心:仪征市西园北路1号 高邮分中心:高邮市文化宫路14号 宝应分中心:南园中路199号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二、扬州购房提取公积金审核法律依据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