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确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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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查询失业保险个人账户信息:


  (一)查询渠道: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失业保险费收缴→参保人员管理→参保人员增加→单位编码→检索条件(输入公民身份证号)。


  (二)保险人帐户信息: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失业保险收缴→参保单位管理→参保单位登记→单位编码(基本信息、立户信息)


  如何确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计算: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不满10年的,领取18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失业保险金。


  6、由于单位原因中断缴费的,按中断缴费1年,核减1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减少的失业保险待遇由单位支付。


  如何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1、用人单位应及时向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缴费情况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职工失业后,应由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从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失业保险关系所在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自确认的资月起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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