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哪些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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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长春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解读,如下:


  ★ 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①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


  ②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 单笔贷款最高额度★


  ①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新建商品住房贷款有共同借款人的,单笔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50万元。


  ②申请住房公积金存量住房贷款有共同借款人的,单笔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40万元。


  ③在符合上述要求的前提下,公积金贷款可申请额度为主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15倍。


  ★ 贷款利率★


  现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如下:


  一直五年(含五年)


  年利率(%)


  月利率(‰)


  一至五年(含五年)


  2.75


  2.291667


  五年以上


  3.25


  2.708333


  注:


  ①二套房贷款利率执行同期首套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二套房或按二套房执行的购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②在还款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于下一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利率。


  ★ 贷款年限★


  为1至30年,但不得超过借款人自申请贷款之日起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具体公式为:


  贷款年限≤(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5-借款人现年龄)年。


  二手房贷款年限还须同时满足:贷款年限+所购住房房龄(年)≤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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