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概念及其赔偿费用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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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事故概念及其赔偿费用


  一、工伤事故


  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合内,因工作原因所遭受的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伤害事故。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患职业病的也属于工伤。


  一般情况下,构成工伤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工伤必须有人身伤亡的客观结果。


  (2)受到人身伤害的人必须是与企事业单位有合法的劳动关系,既是企业的合法职工。这里的合法劳动关系包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具有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没有单位归属的无业人员或者是没有雇工的从事个体劳动的农民、小商贩、没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一般不会存在工伤问题,对非法雇佣工人的,其相关赔偿问题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比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3)工伤必须是在工作时间,由于工作原因而引发的对职工的生命健康权的损害。


  (4)工伤必须是在法定条件和状态下发生的伤害。现有的法律一般都规定了在什么情况下所受到的伤害构成工伤,在什么情况下所受到的伤害不属于工伤; 并且规定了在哪些情况下具备什么样的条件的伤害属于工伤。判断是否属于工伤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事,这是由工伤的去定性决定的。


  二、工伤事故要赔偿哪些费用


  1.医疗费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去处理。


  2、住院伙食补助费


  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3.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台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4.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 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工作是该尽心尽力没错,但是工作时保护好自己是最重要的,生命只有一次,谁都没有重生的机会。如果不小心在工作中受伤,轻者在家休养几天就好,重者就需要去医院就医。一去一来奔波劳累,是很痛苦的事情,给自己也给家人带来苦楚,这不是我们愿意看到的。尤其是在危险环境工作的工人,小编希望你们能保护好自己,生命安全大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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