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有房如何申请公积金(2023年最新解答)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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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篇文章小社宝来给大家介绍有关名下有房如何申请公积金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名下有房产怎么提取公积金?
  • 2、名下有房怎么提取公积金的方法
  • 3、个人已有房产公积金怎么提取
  • 4、名下有全款房怎么提取公积金
  • 5、我名下有房子怎么提取公积金

名下有房产怎么提取公积金?

提取公积金的流程如下:

1、职工到所在单位申请出具提取证明;

2、单位经过核实,出具提取证明;

3、职工携带身份证明、提取证明等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4、管理中心受理三日之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决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名下有房怎么提取公积金的方法

1、首先打开手机桌面,在桌面里找到其界面里的公积金APP即可。

2、进入到公积金的账号界面里,点击其界面里的登录选项即可。

3、然后在便民的主页里,点击其中的个人业务指南选项即可。

4、在个人业务指南的界面里,点击其中的归还住房贷款提取选项。

5、然后在归还住房贷款提取界面里,可以看到还贷委托提取签约选项,只要带着房产证以及贷款合同提交进行签约即可提取公积金。

名下有房产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但是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3、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4、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5、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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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已有房产公积金怎么提取

途径一: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

第一步,登录系统。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gjj.beijing.gov.cn),点击首页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选择【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认真阅读登录提示后,点击【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您可选择“账号登录”或“短信登录”两种方式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

提示:如果未在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的用户,请您先完成注册后再登录。

第二步,选择提取事项,录入提取信息。

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在新事项申请列表中点击【1.购买京内住房提取】,选择“购买房屋类型”后,进入相应的事项申请页面(如在中直分中心、国管分中心或铁路分中心存在相同地址的购房提取事项,应共享该事项继续办理提取):

(1).购买“商品住房”

“基本信息”栏目下显示用户基本信息,“婚姻状况”为“未说明的婚姻状况”的,需根据实际选择婚姻状况。如“婚姻状况”选择“已婚”,点击【婚姻信息修改】按钮后,通过北京市民政校验有记录的,可选择后自动导入婚姻信息;无记录的,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结婚证”影像。

在“房屋相关信息”栏目下,选择【是否有网签】信息项,分为两种情况:

①选择“是”时,选择【房屋所有人】和【所购房屋类型】,选择所购房屋类别,录入网签合同编号(所购房屋类型为“存量住房”的,应同时提供该套房屋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号或不动产权证号);未查询到购房信息的,需修改网签信息重新查询,或在“是否有网签”项选择【否】并录入相关信息。

②选择【否】时,选择【房屋所有人】和【所购房屋类型】,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发票或契税票原件影像。

在“提取人账户相关信息”栏目下,填写“本次提取金额”,选择【收款人公积金用卡银行】,系统自动显示相应的公积金用卡卡号。

如申请人希望使用本人的其他银行卡(应为人民银行规定的I类银行结算账户)办理提取时,应先点击页面左侧【公积金用卡维护】按键,选择需要添加的住房公积金用卡“银行名称”,录入“银行卡号”,点击【添加】按键,添加成功。后续流程从“一、第二步”开始,继续办理即可。每名缴存职工本人名下,可持有多家发卡银行的公积金用卡,每家银行限一张。

(2).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

办理流程与上述“商品住房”方式基本一致,在“基本信息”栏目下显示用户基本信息,需按实际情况填写“婚姻状况”和“申请人户口所在区”。后续同“商品住房”操作步骤一致。

(3).购买“公有住房、集资建房”

“基本信息”栏目与上述“商品住房”方式办理流程基本一致,需按实际情况填写“婚姻状况”。在“房屋相关信息”栏目下,选择【所购房屋类别】和【房屋产权人】,录入相关信息,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应注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号,并上传购房收据或购房发票、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影像。

(4).购买“危改、拆迁、征收回迁房”

“基本信息”栏目与上述“商品住房”方式办理流程基本一致,需按实际情况填写“婚姻状况”。在“房屋相关信息”栏目下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拆迁或征收回迁协议”,协议中未注明购房人实际缴纳的房价款金额的,需要上传“迁房统一发票或收据”影像。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应在表内注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号,并上传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原件影像。

第三步,个人授权、承诺。

阅读并勾选确认《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点击【提交】,系统显示提交成功。

第四步,提交申请。

在提交成功页面,如需留存申请回单,点击【打印回单】,打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如需查询业务办理机构,点击【经办网点】,点击【确定】,提取申请完成。

第五步,查看回单提示语,办理提取事项。

申请事项提交成功后,在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已申请提取事项记录】中,点击【查看明细】,可查询已申请事项详情;点击【打印回单】,可以补打《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

如回单中提示:“您的提取事项已提交,请等待审核。可在‘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已申请提取事项记录’中的“申请进度”查看事项状态。”

【申请进度】为“审核已通过”的,提取资金将划入申请人公积金用卡账户。

【申请进度】为“审核未通过”的,可在“备注信息”栏查看不通过原因。

【申请进度】为“补充申请材料”的,可在“备注信息”栏查看需补充的材料及原因。鼠标左键双击该事项记录,可在补充上传影像后,重新提交。

【申请进度】为“待审核”、“审核中”的,为未完成审核,请稍后再次查看状态。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更新申请进度。

提示:1.请仔细阅读提示信息,以免遗漏相关提取材料。如回单中提示需到现场办理的,则应按照回单中的提示,携带相关材料到任意的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现场办理。

2.若申请人原在中直、国管或铁路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办理过同套住房的提取,转移至北京地方后申请继续提取同套房屋剩余限额的,提供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无需提供其他材料。申请成功后,申请人在分中心的提取额度清零。

途径二: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

第一步,提供材料

(1).房屋类型为“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

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网签合同编号(所购房屋类型为“存量住房”的,应同时提供该套房屋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号或不动产权证号),如无法提供网签合同编号,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号或不动产权证号、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载有计税金额的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2).房屋类型为“公有住房、集资建房”

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房改售房或集资合作建房单位给申请人开具的收取售房款的收据原件(只能提供收据复印件的,需售房单位在收据复印件上盖章)。收据遗失的,由售房单位出具收到购房人支付售房款具体数额的说明;单位不出具说明的,将依据成本价购买公有住宅楼房的房价款计算公式核算。

(3).房屋类型为“危改、拆迁、征收回迁房”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拆迁或征收回迁协议原件,协议中未注明的实际缴纳房款金额的,需提供购买回迁房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收据原件。

第二步,柜台办理

本人办理的,由本人携带上述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单位经办人办理的,单位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申请人填写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一份及上述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携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个人授权委托书》及上述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二、缴存人因同一套住房曾办理过购房提取,中断后可再次申请提取

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因同一套住房曾办理过购房提取,提取金额未达到购房款总额,中断后可再次申请提取。

本人办理的,携带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单位经办人办理的,单位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申请人填写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一份,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需携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个人授权委托书》及上述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名下有全款房怎么提取公积金

法律分析: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银行办理支款手续。4、职工将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我名下有房子怎么提取公积金

公积金贷款职工在享受低息优惠政策的同时,实际上占用了其他缴存人的公积金。为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面,让更多的职工有机会享受贷款优惠政策,发挥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根据国家及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个贷职工(含参贷人、配偶)未还清其贷款前,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只能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贴息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之和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名下有房能提取公积金,因为提取公积金有多个条件,只要满足其中任意一个即可。

公积金提取条件:

1、准备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2、达到退休年龄的,已经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

3、自己或者是配偶,子女有重大疾病;

4、无房户支付房租的;

5、 职工家庭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等。

如果名下有房,除了第四点外其他的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当然各地的政策可能不一致,具体要以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信息为准。

结语:以上就是小社宝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名下有房如何申请公积金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公积金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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