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公积金怎么封存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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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吉林市公积金怎么封存
1、到管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业务窗口提交材料申请。
2、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的网上办事大厅线上渠道申请。
二、吉林市公积金封存怎么解封
1、职工与单位恢复工资关系的,单位应当在恢复工资关系之日起30日内,携带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到经办银行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启封手续,启封后,单位应为该职工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2、职工重新就业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到集中封存的经办点办理启封手续,并将住房公积金转入到新单位。
三、吉林市公积金封存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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