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变更工伤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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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双鸭山变更工伤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1.《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 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 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2.《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第六十条:工伤职工因转移、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因工伤保险关系发生变动而变更工伤登记,相关用人单位填写《工伤保险关系变动表》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二、双鸭山变更工伤登记办理地点


  双鸭山市尖山区 九阳路47号 103


  三、双鸭山变更工伤登记办理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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